从1971年的“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到今年“单独两孩”启动实施,我国现行生育政策是在长期实践中逐渐完善形成的。 1978年,中央下发《关于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报告》,明确提出“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 1980年9月25日,党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198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提出照顾农村独女户生育二胎。 1984年,中央批转国家计生委党组《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对农村继续有控制地把口子开得稍大一些,按照规定的条件,经过批准,可以生二胎;坚决制止大口子,即严禁生育超计划的二胎和多胎”。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抽样数据汇总推算,实行一孩政策、一孩半政策、两孩政策、三孩及以上政策的人口分别占全国总人口的37.5%、52.8%、5.8%和3.8%。 (宗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