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住建部曾推出《中国城市综合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研究》的研究课题,并向公众征求意见。“成立一个由市长牵头的城市管理委员会势在必行。”征求意见稿负责人、时任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城建管理研究处处长翟宝辉说,将一个城市多部门的城市管理职能协调统筹,形成“大城管”格局有利于建立城市管理的科学概念体系。 一直以来,城管的归属非常混乱。有的挂靠在建设局,有的挂靠在规划局,有的虽成立了专门的城管执法局,但依然挂在建设局。 该意见稿建议,各省份成立城市建设与城市综合管理指导处,或单独设立城市综合管理指导处,并明确提出“城市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市长”,因此,“大城管主任必须由市长兼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城市综合管理局内,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住建部当年推出的这个城管改革设想在当时是有小范围实践基础的。2009年,全国已有多个城市探索“大城管”模式。比如南京23个单位(包括市容、市政、公安等)组成“大城管”,由市长担任城管委主任。 这样的“大城管”格局雏形则出现于江苏淮安市。淮安市大城管由市长担任主任,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城市综合管理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涉及到城管的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委员。此外,深圳市城管局也整合以前的城管综合执法局、环卫局、园林局、市政局、爱卫办等部门的职能;广州、北京、武汉等也在探索“大城管”的模式。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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