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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起,市食药监局履行新职责 |
增加省局下放职责,下放部分职责;增设四个科室 | |
- 2014年01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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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31日,市食药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对保健食品进行检查。 记者 王帅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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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2日讯(记者 王帅) 2013年12月31日,威海印发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通知对重新组建的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规定。2014年1月1日起,市食药监局履行新职责。 市政府食安办的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的职责、市工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市质监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等将被划入重新组建的市食药监局;市食药监局将增加省食药监局下放的食品生产行政许可、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等职责;下放环翠区、市属开发区餐饮服务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行政许可等职责。 重新组建的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的主要职责有,实施国家、省、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划、政策,组织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等;实施和监督食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负责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等;负责实施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行政许可;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建立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制度等;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等;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等。 新组建的市食药监局将增设科技与信息科、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四个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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