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职业病防治院每天平均接到3—4名被暖宝、电热毯烫伤患者 |
当心“冬日暖器”变“烫手山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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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1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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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热毯等取暖用品受市民青睐,不少卖场打出促销牌。 本报记者 姜文洁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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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樊伟宏 通讯员 张其勇 正值冬季,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五花八门的取暖用品被广泛应用,暖宝宝、暖贴、电热毯、热水袋等取暖用品也受到人们的青睐。1月2日,记者从中心城区多所医院了解到,近期因使用取暖用品不当导致身体被烫伤的市民已有多例,市职业病防治院烧伤科平均每天要接到3-4名被取暖电器烫伤的病人。
每天都有烫伤者 老人小孩占多数 1月2日,65岁的王女士(化名)来到市职业病防治院就医,经医生诊断,王女士的小腿肌肉已经感染,并出现坏死情况。医生了解到,几天前王女士感觉腿被冻的有些麻木,于是用暖宝暖腿暖了一夜,早晨起来王女士感觉有些疼痛,但并没有在意,后来过了几天,王女士发现自己的小腿出现肿胀情况,于是来到医院就诊。目前该病人已住院治疗。 据市职防院烧伤整形科医生曲英伟介绍,每年这个时候,都会有大量被暖宝宝、电热毯等烫伤的病人来医院就诊,“现在平均每天都能接到3—4个这样的市民,有时还会更多,尤其是在刚送暖气和冬春交接的这些节点,人是最多的。其中又以老人和小孩人数占得比例最大。” 曲医生表示,对于老人来讲,尤其是患有糖尿病的老人,感觉不是很敏感,在使用取暖产品时,容易出现“使用过度”的情况,而对于小孩来讲,则主要集中在上初中和小学的学生群体中。 警惕性差,市民多被“低温烫伤” 有市民对使用暖宝宝造成烫伤表示不解,对此,曲医生解释,人体皮肤如果长时间接触40—50℃之间的温度,很容易被烫伤,并且容易产生三度烫伤。“长时间使用暖水袋、暖宝等产品,皮肤容易出现发红、发白、水泡、脱皮等现象,这种现象称为低温烫伤。使用保暖用品应每隔一段时间更换一下位置。” 据了解,所谓低温烫伤,是指皮肤长时间接触高于体温的低热物体而造成烫伤,一般44℃的温度持续6小时就能烫伤。一旦皮肤出现硬痂、水泡,说明伤害程度很大。 “我们把烫伤伤害分为三个等级,一度烫伤不会起泡,会出现红斑;浅二度伤害会起水泡,并伴有疼痛,市民可用凉水冲洗;深二度创伤较大,可能会起水泡,疼痛感较小,一般在21天内即可痊愈;低温烫伤多为三度伤害,烫伤处多呈现蜡白色,痛感很小,但却容易造成皮肤全层烫伤,开始可能感觉不出什么,但时间一长,却容易造成感染,虽然烫伤面积不大,但却容易引起整个肢体出现问题,留下的疤痕也不宜愈合。”曲医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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