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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四部门,重组食药监 |
今后食品药品从生产到消费各环节将统一监管管理 | |
- 2014年01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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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5日讯(记者 王晏坤 李楠楠) 5日,记者从烟台市政府获悉,烟台将重新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不再保留单设的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和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涉及从农田到餐桌各个环节,此前采取的是多部门分段管理模式。但多年来,诸如“毒豆芽”、“瘦肉精”等食品安全事件的出现提示多部门分段监管容易导致“食品安全缝隙环节无人管”的问题。 烟台市政府此前下发的《关于改革完善全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调整部门管理体制的意见。现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的各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下放所在区管理,行政编制分别纳入同级行政编制总额,事业单位编制分别纳入同级事业编制总额;资产、债务、非税收入和财务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管理。另外,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烟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烟台市政府工作部门。 调整了部门的管理体制,就为整合部门扫清了体制障碍,在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前提下,烟台将组建新的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是将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进行整合,重新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据了解,重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另外,不再保留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和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同时,也将对食品药品监管执法队伍进行整合,将烟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执法人员、编制划转至烟台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市辖区、烟台开发区、县级市和长岛县在整合食品药品监管和质监部门现有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力量的基础上,组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承担本辖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 在整合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方面,将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及各区(不含牟平区、福山区)质监部门所属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进行整合,组建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由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不再保留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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