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月5日讯(记者 侯峰) 2013年年末,泰安高铁新区A区保障房项目荣获2012—2013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这少不了政协委员王成金等人的智慧。 2013年末,一个在国家工程质量方面极具份量的奖项花落泰安,泰安高铁新区A区保障房项目荣获2012—2013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而住宅类获此殊荣的并不多。 5日中午,记者在泰安高铁新区A区保障房项目看到,小区内十分整洁,健身器材崭新,两位老人坐在秋千上晒太阳,一位居民说,保障房的设计合理,他们住起来很舒服。 2013年,政协委员王成金、钱涛、曲惠菊、杨淑芳提出关于加快推进普通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建议,政府在审批新的商品房开发项目时,必须严格要求开发商认真执行10%左右的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拍卖供地时,把配建保障房作为必备条件之一。今后政府不再集中连片建设保障房小区。给予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商优惠政策。 在普通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时,要坚持经济适用原则,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在较小的户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要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切实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有关住房质量和使用功能等方面要求,应在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市住建委对该提案非常重视,会同规划和财政等部门多次进行专题调研,强力推进保障房建设,市政府印发了《泰安市普通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和《泰安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办法》。2013年5月,市政府又出台《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意见》。市房管局会同国土、规划等部门落实配建地块,在配建项目中坚持经济适用原则,提高规划设计水平,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在配建合同中明确住房质量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此外,在保障房建设中,还加快落实《泰安市普通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泰政发〔2012〕42号)和《泰安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办法》,形成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社会组织自建、开发企业代建、政府集中建设等多渠道建设方式,让住房困难家庭在房源位置有更多选择。研究制订退赔效监督措施,加强配建合同管理,实现保障房建设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