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月5日讯(记者 王尚磊 通讯员 孙春峰) 记者从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将对全市的火锅店进行抽查,重点检查畜禽肉采购记录是否全面真实,采购量和使用量是否吻合,是否采购和使用掺杂使假、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制品,是否使用劣质食用油等。 按照检查要求,自2014年1月10日-2月1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30日的集中专项检查,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抽检等方式,对全火锅店进行专项检查。每个县(市、区)随机抽取辖区内至少10家火锅店,数量不足10家的,全部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为:1.食品原辅料索证索票查验登记情况。重点检查畜禽肉采购记录是否全面真实,采购量和使用量是否吻合,是否采购和使用掺杂使假、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制品,是否使用劣质食用油。2.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备案报告情况。重点检查火锅底料、自制锅底、调味料的制作,检查是否存在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3.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外配餐饮具是否符合清洁消毒要求,自备餐饮具是否符合清洗、消毒、保洁要求,设施设备是否能够正常使用。4.其他违反餐饮食品法律法规的行为。必要时还对涉嫌不合格食品原辅料、火锅底料等进行监督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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