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起案件中,2001年3月,朱传峰、朱传清、朱传波兄弟三人共同出资成立平阴县孔村镇郭柳沟村油厂,后来又成立发达油脂工业有限公司。从2006年起,他们先后从山东、北京、江苏、新疆等地大量收购“泔水油”、白土等原料,通过加温除杂、除臭、过滤、脱酸、脱脂等工序,生产“地沟油”。 这些非法生产的“地沟油”被销往聊城、山西、河北、湖北等地的17家食用油经营户。值得注意的是,于海波、邢洪生共同注册成立的济南千门商贸中心也是发达油脂公司的客户,他们输往药企的地沟油有些就是从发达油脂购买的。 而发达油脂公司形成了完备的分工,在“地沟油”制售中,朱传峰负责公司全面工作,朱传清分管业务员,并负责原材料的采购和产品的推销,朱传波负责产品的销售和公司财务。此案是山东省成功侦破的第一例重大生产、销售“地沟油”案件。 本报记者 马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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