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7日讯(记者 刘振) 近期,德州市政务中心对全市11个县市区人社、教育、环保、民政等部门2013年度群众满意度情况进行电话调查。其中,乐陵市环保局在全市被考核的单位中取得了第二名。 据了解,针对环保部门的考察内容包括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情况、上级环保部门交办件办结情况、环境执法情况、辖区内大气水质噪音情况、环境信访举报管理工作情况等。 2014年是乐陵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关键之年,乐陵市环保局严格执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和环保系统“六项禁令”等,进一步总结环境保护工作经验,不断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能,努力打造水清天蓝云白的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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