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1月7日讯(记者 陈晨) 7日,记者从菏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2013年12月23日-31日,菏泽市房管局组织专门人员,对城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了全面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其中有5家黑中介将由房管局联合工商局取缔经营。 据了解,此次全面调查的范围为城区所有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执(从)业人员,重点调查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经营地点是否与核准登记一致;是否存在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在代理买卖过程中赚取差价及不按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等价格欺诈行为。 “通过调查摸底,初步掌握了城区房地产经纪行业的机构类别、数量、经营状况等基本情况。”菏泽市房管局房产科科长孔祥娟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在菏泽市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机构共有23家,所属门店(直营店、加盟店)共有85个,其中,已备案机构6家;正在办理备案手续的1家;11家暂不符合条件;5家属于没有进行工商登记,不具备经营资格的黑中介,该5家黑中介将由房管局联合工商局进行取缔。此外,专业人员中具备国家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的7人,具备执业资格上岗证的占60%;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13家。 据介绍,在此次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秩序检查中发现,菏泽市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基本上能做到规范行为,合法经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一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不高;二是部分经纪机构操作不规范;三是一些机构未办理工商登记擅自营业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属典型的“黑中介”。 □延伸阅读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菏泽市房管局组织房地产经纪行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下一步,菏泽市房管局将对重点机构加强扶持和培养,对那些散、小、乱的机构实行重点整治;进一步抓好中介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执业水平;对那些不讲信用、不规范经营、不符合备案条件的机构,规定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并通知房地产交易与登记、租赁和抵押等业务部门及窗口,不得受理未取得备案资格的机构的业务申请,把房地产中介管理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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