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19座以上大客车和校车外,“鲁”牌车享惠民政策 |
不用委托函就能在日照年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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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1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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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7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牟海龙 刘春艳) 从1月6日起,除19座以上的大型载客汽车、校车外,“鲁”字开头的车辆在山东省任何城市都可以异地审车,不再需要委托函,这消息一出,可乐坏了德州的刘先生。 德州的刘先生在日照工作,可他的车挂的是德州的牌照,1月6日下午,记者在交警东港大队院内见到了刘先生。 “每到审车的时候都觉得很麻烦,需要把材料邮寄回德州,德州那边车管所发来委托书后才可以在日照审车。”他说。 山东省最近出台政策,除19座以上的大型载客汽车、校车外,“鲁”字开头的车辆在山东省任何城市都可以异地审车,不再需要委托函。 听到消息后,刘先生就找了一家车检公司给车辆上线后,来到交警东港大队车管所,很快,他的年审手续就办好了。 据日照交警东港大队车管所所长许家苗介绍,自1月6日起,车管系统新增了异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功能,除19座以上的大型载客汽车、校车外,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在山东省范围内,可以直接向所在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这项便民举措还仅限于山东省牌照的车辆,如果跨省审验车辆的话,还需要提交异地委托审验函。”许家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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