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建明) 在刘健向中国足协提出转会仲裁申请之后,中国足协迅速做出回应。据了解,仲裁委员会正式通知刘健本人、青岛中能俱乐部,仲裁委员会正式受理此案。仲裁委员会也要求中能俱乐部按照规定提交相关答辩材料。 得到通知后,青岛中能正在积极准备相应材料。按照规定,青岛中能应当于收到仲裁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后15日内,向仲裁庭提交书面答辩、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复印件),并应当按照申请人和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前述文件的副本。 这也意味着中能所称的那份“刘健续约合同”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由于此案的特殊性,中国足协也可能无法从技术手段上来鉴定合同的真伪。好在仲裁委员会不乏法律专家,已经提前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有相关的指定鉴定部门,届时可以根据鉴定结果做出判断。 青岛中能从一开始就表示,刘健与中能俱乐部之间的合同是真实存在的,现在,他们还是坚持同样的观点,“如果合同能造假,那各家俱乐部就不用为球员续约发愁了。我们不怕鉴定,之所以现在不愿意拿给大家看,是为了顾及方方面面的关系。” 按照仲裁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应当于仲裁程序开始之日起6个月内做出裁决,而且如遇重大或特殊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将案件提交中国足球协会主席会议处理。从此案的性质来看,也应当属于此列。因此,裁决的时间究竟能在何时做出,或许也取决于中国足协主席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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