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8日讯(记者 李园园 通讯员 烟佳) 8日,记者从烟台市物价局获悉,2013年先后取消、免征或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47项,全市年减轻社会负担3.57亿元。 为减轻企业和消费者负担,2013年以来,烟台市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加大了清费减负力度,先后取消、免征或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47项,全市年减轻社会负担3.57亿元。其中,取消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税务发票工本费、黄渤海区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工商部门)企业年检费等收费项目26项;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等收费项目7项;降低公证费、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等收费项目13项。 此外,市物价局还依据定价政策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对电视机顶盒价格实行进销差率管理,由烟台广电公司根据实际购进价格加不超过5%的进销差率确定销售价格,并到物价部门备案。按2013年实际销售量1.3万台计算,年可为市民减少支出300多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