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8日讯(记者 贺莹莹 通讯员 崔志恩 王金祥) 2013年12月4日,东风东路鸿运小区业主滕先生向本报反映,自家房屋房产证的面积登记为80.36平方米,现因房屋出售,在办理过户前期手续测绘科出图纸时,查询到图纸记载为86.45平方米,因记载不一致无法办理过户,来电人非常着急,希望相关部门协调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房管中心收到承办单后,立即与滕先生取得联系,并请其携带房产证到中心二楼大厅进行了核实。据了解,原始扫描档案记载是以商品房的形式办理,属监理处办理的登记,测绘队进行房产测量并出图纸,交易过户又属市场中心受理范围,房产原始档案记载查询又属档案馆受理。 因涉及四个单位的业务,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了内部协调,并与监理处工作人员、房产证持有者到档案馆进行了核实原始扫描档案记载。滕先生居住的小区房产系某单位宿舍,集资建房,房产证是以商品房形式办理,图纸面积为测绘队实际测量面积,而房产证登记面积按购房面积记载,工作人员核对了该单元同一侧的业主面积记载情况,与测绘队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经核实,房产证登记面积属正常记载,并不是登记错误。 为使该房产正常过户,中心工作人员又与市场中心进行了对接,经协商可以按原房产证登记面积办理过户,图纸按原房产图纸为准,并告知买卖双方如该小区房产统一办理更正面积时可同时办理,并记载于档案,买卖双方需写出对原始记载认可的书面保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2013年12月5日,工作人员对滕先生进行了回访,得知已正常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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