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8日讯(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杜长青) 1月7日上午,德州市临邑县公安消防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在临邑县德平镇的能源加油站有火灾隐患。临邑消防监督检查人员立即赶往加油站进行检查。 检查人员来到加油站,发现该加油站是一路边两层门面房,门口有两个加油机,连接加油机的油管从地下直通门面房的后院。一个标注着“柴油”的大油罐赫然卧在后院内,院内和一层门面房还存放着大量液化气罐、柴油桶、机油等易燃品,房内电线、电闸直接裸露在墙外,火灾隐患非常严重,如果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消防监督检查人员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批评教育了加油站负责人王女士,要求停业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不允许营业。 该加油站负责人王女士表示,将立即按照要求整改,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对员工进行集中培训,加强消防知识的学习,待复查合格再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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