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8日讯(记者 曹思扬) 8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崂山区一餐饮经营单位违规收取餐具(筷子)使用费,被物价部门立案查处,成为《青岛市价格条例》施行以来第一家被立案查处的饭店。 《青岛市价格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施行,其中明确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在餐饮价格外收取房间费、空调费、餐位费、餐具使用(消毒)费等各类设施、设备的使用费用”。1日至8日,市物价局共接到饭店违规收取餐位、餐具等费用的举报共51起。崂山区一餐饮经营单位违规收取餐具(筷子)使用费,被立案查处,正在履行行政处罚程序。该单位成为《条例》施行以来第一家被立案查处的餐饮经营服务单位。 据悉,市物价部门正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餐饮服务业价格行为“双月”专项规范活动,重点查处在标价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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