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月8日讯(记者 邢志彬 通讯员 孙守泉) 宁阳一个体佳肴业户用工业松香加工佳肴销售,堽城派出所2013年10月将嫌疑人刑拘。2014年1月7日,法院对其判决有期徒刑6个月。 2013年10月29日,堽城派出所民警在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时发现,一个体佳肴业户用工业松香加工猪头、猪蹄等,当即予以查封收缴。并于当天对嫌疑人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交代,加工猪下货清除猪毛费时费力。2012年,他听说用工业松香加工能彻底清除,但工业松香加工的肉制品对人体有害。该业户为节省成本还是买来工业松香偷偷在家加工,并向群众销售有毒肉制品。 2014年1月7日,该业户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宁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受到应有的惩罚。民警介绍,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和涉食品犯罪案件的侦破力度。 据了解,工业松香含有铅等重金属和有毒化合物,在高温的作用下,会进入禽畜肉类扩张的毛孔内,人食用后会严重损害人体的肝脏和肾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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