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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变车道掉头口成行人捷径 |
交警提醒,穿越危险系数甚过翻护栏 | |
- 2014年01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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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少行人横穿掉头口过马路。 本报记者 张泰来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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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张泰来) 可变车道的设计本是为了利用路口空间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可有些行人为了抄近道,少走二十来米,把可变车道掉头口当成了过街人行道,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济南市经十路与纬十二路交叉口,东西两侧各有一条绿色可变车道,从路口往东往西各走二三十米就是机动车道的掉头口。 “绿色可变车道的设置有效利用了路口的空间,提升了单位时间通行车辆的数目。”槐荫交警大队经七路中队中队长郭风雷说,但这两个绿色可变车道在提高通行效率的同时,也为行人横穿马路提供了“便利”。 “从掉头口到斑马线也就二三十米的距离,可有些行人为省事,选择从掉头口过马路。”郭风雷说。 9日下午3点,记者在这个路口西侧的可变车道掉头口看到,不断有行人在这里过马路,在10分钟的时间里就有30多名行人从掉头口横穿马路,有老人也有年轻人,有往南边走的,也有往北边走的。 其中一位怀孕数月的孕妇,从西方逆行了20来米到掉头口,横穿掉头口到马路对面去。“不好意思,走这儿过马路近些,下次不这样了。”在掉头口,孕妇被执勤交警拦了下来,交警对其进行教育后放行。 在市区其他可变车道,尤其是掉头口距离公交站牌较近的地方,行人横穿掉头口的现象也普遍存在。 交警介绍,从机动车掉头口横穿马路的危险相比翻越中间护栏有过之而无不及,甚至更危险。“翻护栏驾驶员还能看到,从这个路口突然出来个人,驾驶员更难预防。”郭风雷说,尤其是在晚上和雾霾天气,光线不好,危险性更大。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可以对不走斑马线过马路的行人处以警告或者10元罚款的处罚。可是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却很难对这些行人实施处罚。一方面,不论是闯红灯过马路还是从掉头口过马路,很多行人都是三五人甚至十人以上集体违法,“法不责众”。另一方面,也没有强制执行的依据。 “为了大家的安全,我们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过马路请走人行斑马线。”郭风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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