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丛书莹 李涛 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以下简称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目前潍坊这一政策已经实行,作为养老保险体系第二梯队力量的年金制度,在未来一段时间里,为老有所依提供了更多的保障。
缴纳年金的个人享优惠个税负担减轻 据了解,养老保险体系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层次,其中补充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主要针对企业,是指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职业年金主要针对事业单位,是指根据《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年金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由单位缴纳(单位缴费),一部分由个人缴纳(个人缴费)。 “新政策规定单位缴费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税;个人缴费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在进行基金投资运营获得收益并将其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暂不征收个税。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时,则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税。以前,国家在对企业年金收税的时候是在缴费环节收税,新政策实施后,年金改为在领取环节按照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收税,也就是所谓的个税递延。”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一些年金参保者在按规定扣除各项费用后,剩下的收入没有那么高,相应的税率可能就会调低一档,个税负担也会减轻。 王先生所在的企业给他们职工缴纳年金,作为职工的补充养老。王先生说,缴纳年金的时候,个人缴纳个税会少一些,这在一定程度上能激发个人参与企业年金的积极性。纳税递延,个人在退休后也能多领取一部分钱。
刺激企业实行年金制度 在潍坊,基本养老保险已经覆盖了大部分的就业人群,但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则比较缓慢。只有少数的国有企业会为职工缴纳年金。 “年金个税递延纳税的政策,不仅可以让参保者可以延迟纳税。也可以促进更多的企业实行年金制度。”一家保险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愿意为员工缴纳年金,员工会多一层养老保障,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对工作的热情度,都会上升,企业的效益也会上去。这是一个良性循环。 “目前来看,新政策对个人的好处会大一点,但从长远来看,对企业是有利的。”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年金只有在员工退休、死亡、出国定居时才能被取出,员工在企业待的时间越长受益也就越大。员工离开原单位,如果新单位也有年金,可将年金转到新单位的年金计划。办理年金业务的主要是一些国企,资金雄厚是一方面原因,另一方面原因是国企一般都有补充养老计划,这些企业把该计划转换成了年金。 作为养老保险体系第二梯队力量的年金制度,在未来一段时间里,为老有所依提供了更多的保障。越多的企业加入进来,这种保障就会形成普惠型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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