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影响 本报记者 蒋龙龙 喻雯 李师胜 曾在济南燕山立交桥附近居住的莱芜雪野镇农民小王曾在济南生病,入住济南市中心医院,花了30000多元。“由于没有转诊证明,只能回到莱芜报销,而且必须由单位开具工作证明才可以报销。” 由于济南市中心医院不是省级新农合定点医院,小王报出的钱没有达到市外就医48%的比例。6家定点医院政策的出台后,莱芜市参合农民到上述医疗机构住院,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医疗机构,无须办理转院手续。 此举将大大方便在济居住打工的莱芜农民,“莱芜农民由于在外工作,生了病,不可能再回莱芜看病,由莱芜市内医院开具转诊证明。”相关负责人介绍。看完病要回到莱芜报销,还要开具工作证明等文件。 目前,这些在济农民工生了病,只要一个电话,通知莱芜新农合办,便可到上面6家医院看病,不需要转诊证明。看完病的补偿标准参照济南市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以上部分按50%的比例进行补偿。“比莱芜市现在实行的市外48%的报销比例提高了两个点。“花费1万块钱就能多报销200元钱,农民负担减轻了不少。” 据了解,莱芜市将莱芜市人民医院、莱钢医院列为济南市新农合定点医院。此前,莱芜市并没有省级新农合定点医院,在莱工作的济南农民工生病,转诊和报销都是难题。 “济南农民到莱芜看病的较少。将上述两家医院列为济南市新农合定点医院将方便在莱工作的济南农民工。”负责人介绍。 “在莱济南农民工生病,到上面两家医院看病,可以按照莱芜市级医院的补偿比例来报销。”5000元以下报销59%,5000元至10000元报销64%,10000元以上,报销69%。“比济南的50%的比例进行补偿,高出不少。1万元以上就高出了19点。如果在莱芜的济南农民工得病花去10000元,计算出他实际可得报销额6510元,可多报1500多元。”
资料链接 以前去省级定点医院 需要开转诊证明 据莱芜市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目前莱芜共有84.5万人参加新农合,参加率为99.8%。到莱芜市外医院报销比例为起付线上48%。 每年莱芜人去济南看病的有2000多人次,占了所有莱芜人外出就医的一半。不过莱芜人济南就医都是到24家省级新农合定点机构。“去济南看病,只能走转诊程序,在莱芜看不好的病,才能到济南看。” 莱芜人前往的几所省级定点医院有山东省立医院、千佛山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济南市儿童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儿童医院)、济南市传染病医院(山东大学附属传染病医院)等几所省内重点医院。 目前,省立医院和千佛山医院都已经实现了即时结算,“莱芜人到这里看病,只要交齐差额就行。假如看病花了10000元,根据目前48%的报销比例,大致要交齐5000元。” “济南市儿童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儿童医院)、济南市传染病医院(山东大学附属传染病医院)以前为省级新农合定点机构,但是患者必须要有莱芜市内医院开具的转诊证明才可就诊报销。如果没有转诊证明,回到莱芜只能按照48%的6成进行报销。到其它4家医院看病,也不能完全按照48%来报销。 (记者 喻雯 李师胜 蒋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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