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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1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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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前,给困难职工和居民发放补助或物品的活动不少,而一些离异、孩子残疾等困难群众个人信息的公示引起了争议。资料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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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春节前,不少单位或部门都要给家庭困难的职工和居民发放补助或物品。为保证帮扶公开公正,需要帮扶者先填写申请,然后上报、经审批后进行公示。该做法确实能够保证一定的公平公正,但近期也有市民质疑,得到帮扶确实是好事,但一旦被救助,夫妻离异、孩子残疾等个人隐私信息就要被详尽公示,会给困难群众带来一定的不良影响。 正方 阵容:王乐良 刘丽 刘曰章 黄伟民 公示才能保证公正透明 一辩@王乐良:公示困难人员的实际情况的确有必要,不然只是为了维护个人隐私而给个别损公肥私者以可乘之机,就有失公平公正。救助帮扶资金及物资也应该公示出来,让受助者心里清楚上级救助的物资到底是什么,应该到手的是什么,补助金到底该领多少,不能是一笔糊涂账。 二辩@刘丽:采取公示的办法,可让职工相互监督,也让那些不太困难的职工不再申请救助。其实家庭困难并不是见不得人的事,相反大家都很同情。有的同事家属得了白血病,工会组织捐款大家就纷纷伸出援手。 三辩@刘曰章:每到年底,补助困难职工和居民似乎已经成为惯例,对困难户的筛选,必然要进行公示,防止有些投机取巧者浑水摸鱼。各个家庭造成困难的情况不一,进行公示说明理由是必须的,也解除了其他职工的疑惑。如果不进行公开,就可能会产生误解,让不明就里的职工为想得到补助闹情绪。 四辩@黄伟民:许多单位节前给困难家庭发放补助和物品,是有数量和人数限制的。经过审批后再公示是出于公平公正,也是为了防止其他职工质疑或者没过审批关的职工攀比。其实,隐私是相对而言的,没有哪个人是在大家都不知晓的情况下暗暗地得到救助的。能够得到救助的首要条件就是家庭确实困难。至于自己的家庭情况,对外早已不成为隐私了。
反方 阵容:田华 王海军 张颂华 孙式建 救助也需精神上的尊重 一辩@田华:很少有人心甘情愿地申请救助,这将预示着自己的无助无能,哪怕是一些一无所有的人,也想维护自己的尊严。把贫困户的情况详细公示,无疑是在他们的伤口上撒盐。要想让救助落实到真正困难的群众身上,就需要单位的工会组织和各居委会平时对工人及居民家庭情况多多留意。 二辩@王海军:如果我们只是为了救助而忽视对人家隐私权利的保障,那善行义举就会大打折扣。其实,每个辖区社区居民的实际情况,居委会应了如指掌,只要严把救助关口、提前摸清救助人员的情况,不用大张旗鼓地公示,也能够让人心服口服。 三辩@张颂华:贫困户在需要物质帮助的同时,也需精神上的尊重和救助,当然应该保护他们的个人隐私。各单位和部门可在发放物品时切实了解其致贫原因,有什么需求,根据情况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辩@孙式建:在一个单位当中,每个职工群众家庭什么样的情况,谁家困难不困难,做领导的都应一清二楚,在困难救济申报和发放方面当然要公开透明。但从个人隐私方面来讲,应该尽量少给困难群众照相,并公开发布相关信息。一些单位和部门领导到困难群众家中走访会拍照留念,甚至会以简报的形式发送到各级单位部门的网站上,殊不知这对于困难群众来讲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多少会伤及他们的自尊心。
精论 公示怎会特别增加负担 @冯勇:现实生活中有些投机取巧的人,明明自己衣食富足却偏要冒充贫困家庭骗取救助。对这种不良现象,除了加强监管与审查,将申请者的申请信息公之于众,有利于监督,还会对弄虚作假者形成震慑。况且,因客观原因致贫的家庭,其状况其实周围的同事朋友都会有所了解,公示出来并不会特别增加他们的负担,只会让大家有一个公允的评判。 理想资助应顾全自尊 @彭磊:公示的最大作用在“阳光透明”,方便社会监督,避免“暗箱操作”,但公平与隐私权的平衡需认真考虑。理想的资助,不仅要实实在在改善其生活,更要顾全其自尊和意愿,可由部门牵头联合各界组成监督调查组,查证信息是否属实。在公示阶段,事先征求公示者的个人意愿。如果在调查时处事公正,完全可保证情况真实,就算不公示,也能确保救助落到实处。 别把救助当宣传工具 @郑三运:困难也好,残疾也好,都是生活事实,不会因公开而将生活变得更糟,相反能收获更多的社会帮助和同情。既然自己同意得到单位的帮扶,就不用计较相对的公开,公开的无非是得到救助的主要原因,目的是让群众信服。从个人角度讲,要摆正心态;从单位来讲,要尽量保护个人隐私,不能把单位救助当作一种宣传工具。 帮扶也别节前扎堆 @王平昌:建议对困难家庭的帮扶不应集中在节前,而要常态化。对于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可安排到福利企业就业;对于家有病人需要照料的可让其享受低保待遇,并在社区给其家人安排适当的岗位,方便照看病人。这些举措,困难家庭可能更乐于接受,也能使他们通过自己的劳动及早走出困境。
亲历 说起被帮扶,朋友皱眉头 @王朝:日前去朋友家串门,进门后就发现朋友皱着眉头。他说自己又被列为单位的帮扶对象了。我说这不是好事吗?可以缓解一下生活压力。但朋友却说,得到帮扶确实是好事,但每年填写的申请表都要在单位公示,他家孩子胳膊有残疾的隐私全部被暴露了。笔者希望相关部门在给困难职工雪中送炭时,采取保护受助者隐私的信息核实措施,杜绝因此带来的不良影响。 就业帮扶更实在 @孙金英:我的儿子儿媳都是聋哑人,我深知有残疾人家庭的不易。帮扶困难家庭,不应只是年前一阵风。相关部门或单位应经常走进困难家庭,关注他们平时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虽然很多残疾人也渴望自食其力,但却常常没有单位接纳他们,就业帮扶,比年前集中送面送油要实在得多。儿子儿媳虽是残疾人,但却都喜欢看报纸,如果送温暖时除了物质帮扶外,更加关注他们的精神世界,送上一份报纸或杂志,相信也能让他们感受到另一种温暖。
建议 可在社区里适当公示 @徐可顺:依我在基层街居工作的经历,觉得在社区公示被求助人员信息为好,公示内容也仅涉及其姓名及住址门牌号就足够了。街里街坊的,谁家里有几口人,生活怎么样,居民都比较了解。选在社区公示,一是便于群众了解救助人员情况及国家救助金使用情况,起到监督作用。二是有效避免了“张冠李戴”式的救助。其实,被救助者比较无奈的是,救助场景被拍下来上电视宣传。 建立困难户动态数据库 @甘泉:要确保各项救助真正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并实现救助的人性化,需要科学地把群众的困难情况按轻重缓急做好排序,然后经居民民主评议并进行公示后录入动态信息数据库,并定期进行更新维护。对困难群众基本信息和受助信息进行综合建档、分析评估。建立救助数据库,能使救助标准动态化,有效衔接建立经济发展、物价波动等相关联的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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