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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单位没社保,如何申请保障房 |
没正规单位的外来务工人员可找个单位挂靠档案,自己交社保 | |
- 2014年01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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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15日讯(记者 李园园) “烟台将把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这则消息一经报道,连日来记者接到了不少外来务工人员的咨询电话,不少靠做小买卖、打零工的外来务工人员,因没有正规单位,也没有社保,而没有资格申请租赁型保障房。 梁女士来烟台打工已经十几年,如今一家人租住在南尧附近,丈夫在烟台靠打零工维持生计,而她则在三站批发市场帮别人卖衣服。虽然在烟台十几年,但因为收入低、花销大,一直没钱买房子。梁女士说,她没有正规的工作单位,而是给一个私人老板卖衣服,没有保险,也没签合同。她的丈夫则是打零工,更没有任何保障。“我这种情况能申请吗?”梁女士问。 根据新出台的《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外来务工人员除在本市区没有房产外,还应该符合持有居住证1年以上;在当地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所以,梁女士不符合申请条件。 “能不能把档案挂靠在烟台某公司,然后和这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自个交社保呢?”梁女士问到。 梁女士的想法行不行得通呢?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迟乔称,没有正规单位的一些外来务工人员,挂靠正规的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和交了社保一年以上,在有暂住证1年以上和在本区无自由产权的情况下,就符合申请条件。 记者咨询烟台某劳务派遣公司得知,作为劳务派遣公司,可以为外来务工人员找个单位挂靠档案,并签订劳动合同,社保个人自己交。不过,每个月至少得交50元的服务费,而且社保最低缴纳额度也得800多元。 “租赁型保障房政策刚出来,我们还没办理过这一类的服务。”一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人说,到时候,得挂靠的单位去替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型保障房,还要承担担保和连带责任,具体做不做还真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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