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山东省委 目前,大部分农民工无力在城镇购买房屋,而其在农村的土地收益也缺少专门的金融机构服务。其实,在城市可以试点让农民工“先租后买”,通过产权转让,进城落户农民家庭可以就自己占有产权份额享受到土地增值收益。 为此,设立城镇落户农民住房银行十分必要。银行为农民工开设家庭账户,账户资金来源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一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所得收益,二是农村宅基地退出及农村住房转让所得收益,三是农民工所在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这一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为具有住房社会保障性质的住宅项目服务;帮助进城落户农民贷款购房,贷款利率应低于商业性贷款利率,政府予以贴息。 本报记者 张榕博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