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岚山区两位驾驶人分别因酒后驾驶和无证驾驶被查住,对于他们,交警绝不手软,依法严惩。 2013年12月23日晚上8时左右,日照交警岚山大队民警在轿顶山路与玉泉二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看到警车突然调头,民警通过喊话器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与司机李某的对话中,民警闻到很大的酒味,经检测,李某酒精含量为47mg/100ml,属酒后驾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民警依法做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李某准驾车型也将由A级降为B级。 2013年12月24日14时,日照交警岚山大队民警在岚山万斛路与阿掖山北路路口对一辆面包车进行例行检查,司机马某下车后神色慌张,连称开的是别人的车,未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民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到,马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车。最终,民警依法扣留其机动车,并做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马路行车遵守交通规则,这不光是遵纪守法的公民表现,更是保障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底线。交警部门呼吁广大驾驶人朋友,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丁颖 刁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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