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6日讯(记者 朱伟健)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增强食品药品的检查力度,县政府决定在农村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共同维护百姓的切身利益。 1月15日下午,记者走访无棣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申请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关心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品行端正、群众威信高。由各村委会推荐一名协管员人选报所在镇(街道)研究聘任,聘期三年,并发放聘书。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要从村“两委”班子成员、社区管理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村民代表中推荐,但是原则上可以由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兼任。 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积极宣传食品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时了解、掌握反映本村食品药品安全情况;反映农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掌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并及时将信息报上级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负责提供涉及食品药品问题的各类线索,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负责本村集体聚餐上报备案工作;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食品药品安全活动。 “设食品药品协管员,县政府领导班子以及药监局高度重视,体现了政府对民生提出新的要求。从国家到省级、市级再到县级这一阶梯形式创立,为的就是坚决抵制三无食品,以及提高老百姓对食品安全的意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王建伟局长说。 随后,记者采访了位于柳堡镇小苟村协管员朱洪森。他对记者说:“食品安全这一根本问题关系到老百姓的安全,通过设食品药品协管员,做到透明监管。现在的假药很多,我们一定会全力打击,保证老百姓不受到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