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1月16日讯(记者 甘倩茹 通讯员 张东) 14日,滕州东站负责安检值机的安检员在安检仪屏幕上发现,一旅客的行李中显示有两把手枪样式的物品。后经查明,是两把具有杀伤力的仿真手枪。对此,安检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1月14日17点25分,高铁滕州东站负责安检值机的安检员刘鹏林发现,在安检仪屏幕上,一位旅客的行李中显示有手枪样式的物品。警觉的安检工作人员当即要求改旅客开包检查,并通知执勤民警进行配合。经检查发现,该旅客携带的是两把具有杀伤力的仿真手枪,属于管制范围,乘坐列车时不允许携带。当民警告之要没收两把仿真手枪时,该旅客恳求安检员刘鹏林通融一下,能否留下一把给孩子当礼物。刘鹏林拿出公安部相关文件向他说明其利害关系,并向旅客做好解释工作。他向旅客讲明,这种可以发射金属弹丸的仿真枪并不适合孩子玩,容易造成伤害。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说服,最终,这名旅客接受了公安的没收通知书,交出了仿真枪。 在此,滕州东站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旅客,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方便,出门旅行时,要注意携带危险品、管制物品等。易燃易爆品的包装上印有火苗标志、含有毒性物品包装上印有骷髅头标志,这两类物品是坚决不能带上车的。若携带了请与车站安检和民警配合,及时交出,以免带上车发生危险。 携带违禁品 要依法处罚 相关链接 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旅客违法携带、夹带管制器具或者违法携带、托运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根据相关规定,这些东西不让带上火车: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3.动物级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4.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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