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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将首启专题询问 |
今年将询问企业创新、大气污染防治,应询部门主要负责人须到会 | |
- 2014年0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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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日,省人大代表听取报告。 本报记者 王媛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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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1月19日讯(记者 高扩) 19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在山东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柏继民作《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提出,对企业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大气污染防治等两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启动并有计划地展开专题询问。 日前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主任会议已经通过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监督工作计划》,对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的专题询问工作作出了规定。 根据计划安排,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而对全省企业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情况开展的视察活动拟安排在今年8月份,视察报告拟提请9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并进行专题询问。 可见,专题询问将与听取审议有关报告和视察活动结合起来进行。 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询问是人大常委会监督的重要形式之一,“但这种询问常常是人大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零散的提问,回答询问的多是‘一府两院’参会部门的一般工作人员,就有关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其效果有限。把询问这种法定形式推进到按专题来进行,是人大不断完善监督方式的新举措。”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专题询问工作已经常态化,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和许多市县级人大常委会已经相继开展了专题询问。我省青岛、德州、济宁等地的市、县级人大常委会也先后开展了专题询问这种监督形式。 此外,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将对诸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活动,比如将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政府债务审计情况、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全省金融工作情况等的报告。
专题询问 询问内容: 代表集中反映的问题等五类 据介绍,专题询问主要围绕事关全省工作大局的重要工作,常委会在执法检查(或视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省人大代表对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省法院和省检察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问题展开。
回答询问: 应有针对性,不能答非所问 专题询问前,省人大常委会将委托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围绕询问议题组成调研组开展调查研究,梳理重点问题,并拟定询问提纲。应询部门由主要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回答询问应有针对性,简明扼要,不能答非所问。 本报记者 高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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