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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薪企业列入诚信“黑名单” |
| 济宁重拳出击,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 |
- 2014年01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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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1月20日讯(记者 公素云) 日前,济宁市出台《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处罚规定》,建设领域欠薪企业将被列入建筑市场诚信“黑名单”,限制其招投标资格,情况严重将吊销企业资质证书,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戴上了“紧箍咒”。 该《规定》对建设单位的欠薪行为有了更为明确的界定,例如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一次性达到10万元以上拒不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年内被投诉举报两次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人数一次性超过20人以上,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等情况,均可视为欠薪行为。 从事建筑、市政、园林、装饰装修等建设领域的单位或企业出现欠薪行为,将根据相关标准给予相应处罚,对企业的招投标资格、建设项目审批形成制约。例如,对于记入档案的欠薪企业将限制其招投标资格,企业资质年度考核待定,待定期间再次发生欠薪行为,将吊销企业资质证书,对于外地进济企业将责令退出济宁建筑市场,并上报省主管部门。企业欠薪行为公示后处罚期为一年,一年之内未发生欠薪行为的,可停止相应欠薪行为的处罚。 此外,《规定》中还明确了“赏罚分明”的奖惩制度,对欠薪企业进行处罚,对诚信企业将给予表彰。建设领域企业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连续两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将提高企业诚信评价等级,并予以公开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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