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1日讯(记者 王乐伟) 近日,山东省卫生厅安全生产工作督导组到德州市检查督导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督导组先后到市人民医院、市立医院、口腔医院,进行现场检查指导。 督导组成员来到各医院,对消防安全、医疗安全、重点部位和危险品安全、建筑施工安全、车辆安全、应急能力建设等内容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过程中,督导组成员对发现的问题予以及时反馈,提出整改意见。 在德州市人民医院,副院长王继濂向省督查组汇报了医院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省卫生厅督导组对全院医疗安全、麻醉药品的使用、医疗废物的处理、污水消毒处理、消防安全、医院用电安全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给予反馈。 德州市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通过一年的标准化建设,根据省、市政府、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精神的要求,切实落实医院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措施。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明确制度职责,落实检查方案,严格执行检查,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同时,根据医院标准化建设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成立了救灾卫生应急队伍,制定了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据了解,此次检查督导排查隐患、明确责任,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各医院会继续强化全院安全意识,切实落实责任制,并把安全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及其他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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