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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公布最常见8项违法行为 |
违反其中任何一项,都会被电子眼抓拍 | |
- 2014年01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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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辆轿车路口等红灯时,压过禁止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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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21日讯(通讯员 管林建 记者 刘涛) 春节将至,上路车辆较多,为保证广大驾驶员出行安全,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滨州交警于21日公布了路口最常见的8项交通违法行为,以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上路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记者从滨州公安交警支队获悉,滨州路口最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是:违反信号灯规定,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遇停止信号停在停止线内,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左转弯,违反禁止标线,逆向行驶,遇排队穿插行驶、遇缓行穿插行驶、遇排队超越行驶、遇缓行超越行驶。 交警表示这8项交通违法行为在滨州路口最为常见,一旦违反其中任何一项,都会被电子眼抓拍。 违反信号灯规定 违反了《安全法》第38条、《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40、41、42、43条,根据《安全法》第90条,将对违法车辆罚款200,记6分。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像在右转车道上直行、在左转车道上直行以及在直行车道上左转等行为都会被抓拍,此违法行为违反了《安全法》第38条、《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40、41、42、43条,根据《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将处以100元罚款,记2分处罚。 遇停止信号停在停止线内 违反了《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5项,将被处以100元罚款,记2分处罚。 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违反了《安全法》第36条,根据《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处以100元罚款。 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左转弯 违反了《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3项,根据《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将处100元罚款,记2分。若驾驶人左拐时幅度太小,会碾压双黄线,容易发生危险。 违反禁止标线 违反了《安全法》第38条,根据《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将处200元罚款,记3分。 逆向行驶 违反了《安全法》第35条,根据《安全法》第90条,罚款200,记3分。 遇排队穿插行驶、遇缓行穿插行驶、遇排队超越行驶、遇缓行超越行驶 违反了《安全法》第45条第1款、《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3条第2款,根据《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将处100元罚款,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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