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1月21日讯(记者 李泳君 通讯员 魏大为 张杰) 临近岁末年关,为了让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执行案件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枣庄法院在全市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这些钱虽少,却是我的救命钱。”日前,家住江苏省徐州市的申请执行人郭某分两次拿到枣庄中院执行法官送来的13000元执行款后激动地说。郭某与家住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的李某有红枣罐头加工生意往来,后因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而此时李某因资金周转困难,部分执行款迟迟不予履行。这时郭某又突发脊椎性疾病,需要大笔费用进行手术。枣庄中院的法官得知详情后,积极做通李某工作,分两次把13000余元的执行款履行完毕。 枣庄中院院长惠从冰介绍,法院必须在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工作上下大功夫,妥善审理好涉及教育、医疗、住房、就业、劳动争议、社会保障、婚姻家庭、人身财产关系等涉及民生的案件,要注重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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