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中院举行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
800余万执行款,发还受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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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1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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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工作人员正在发放执行款。 本报记者 张晓科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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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人员正在发放执行款。 本报记者 张晓科 摄 本报济宁1月23日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屈庆东 孟冰) 23日,67名申请执行人坐满了梁山法院的大审判庭。当天,济宁中院举行了兑付执行款现场会,共发放执行款800多万元,其中大多为工伤赔偿、长期欠薪等民生类案件。 23日上午,在执行款发放现场,梁山县拳铺镇的农民工杨奉存仔细地清点着刚领到手的工伤赔偿款4.6万余元,“钱数对头,这下我的赔偿款全部拿到了,可以踏踏实实过个好年了。”杨奉存告诉记者,2008年他在一家沙场打工时发生车祸,导致小腿粉碎性骨折,经过法院判决工伤赔偿款5.8万余元,但是老板给了了1.2万元后就没了影。 而今年51岁的郭桂平,其丈夫在给一家单位看大门时煤气中毒死亡,法院判决该单位赔偿54万元,先期拿到35万后,23日郭桂平拿到了剩下19万赔偿款,“失去了丈夫,又要独自抚养两个孩子,家里经济非常艰难,赔偿款能顺利执行到位,对我们家来说就是雪中送炭,谢谢法院的干警们。” 在当天发放现场会上,共有67名申请执行人领到执行款800多万元,其中绝大多数都是涉及到民生类案件。据了解,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12月27日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两级法院成立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领导小组,对未执结案件全面梳理排查,摸清底数,共清理出涉民生案件124件。 “截止1月22日,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569件,执结标的额3150万元。”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石英处长介绍,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查询、冻结、扣划银行存款300余次,司法拘留57人,刑事处罚2人。此外,法院还对申请人生活特别困难,而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分级开展司法救助和社会捐助。 把“老赖”列入 失信“黑名单” “对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老赖’,我们加大执行力度,对被执行人进行财产查封、账号冻结,并公布失信执行人黑名单。”梁山法院执行干警告诉记者,对于这些“老赖”,他们在媒体进行了曝光,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方式,向民航、铁路、海关等相关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 记者了解到,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法院充分运用信用惩戒措施,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并通报金融系统、工商、房管等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截止到1月22日,梁山法院共拘传213人次,拘留37人,对“老赖”依法保持强大的执行力度,确保本次涉民生类案件集中执行行动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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