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3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刘磊) 因手头缺钱,三名男子打起工地内电线的主意,结果在离开工地时被保卫人员盘查露馅,两人当场被抓获,另外一人于次日落网。日前,青岛铁路运输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徐某等三名被告人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徐某、辛某、纪某三人均为外来务工人员,2013年9月,徐某、辛某在劳务市场靠活儿时,被招到普集路17号济南铁路局青岛职工住宅工程第二项目部施工工地从事清洁工作。该项目当时已接近完工,房间内正在布线。手头正缺钱的徐某、辛某在打扫房间卫生的时候,发现墙上分线盒内裸露在外的是铜线,遂产生偷来卖钱的想法。因碍于正在打工期间容易被怀疑,于是二人干完活儿后就打算如何偷电线卖钱,恰在此时,同样也是在劳务市场靠活的纪某因缺钱找到徐某借钱,于是徐某提出要纪某一起去偷电线卖钱,纪某当场同意。 2013年11月12日下午两点左右,三人携带钳子、包等作案工具,进入项目部施工地11号楼,专挑人相对较少、楼层在30层以上的房间,采取钳拽、手缠等手段,从墙上分线盒内盗窃新铺设的BV4铜芯电线34.2公斤,盗窃新铺设的BV2.5铜芯电线6.9公斤。 在出工地大门时,三人因形迹可疑遭到保安的盘查。三人寻机逃跑,辛某在逃出工地后不远被保卫人员抓获,纪某则逃到附近一家物流公司的女厕所内躲藏,也被随后赶来的工作人员抓获。徐某当天趁乱逃脱,直至次日在温州路一家旅馆内被警察抓获。 经鉴定,三人所盗物品价值人民币2484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等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盗窃铁路物资,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日前,青岛铁路运输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