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746件次,立案435件,结案45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28人,其中查办大案要案166件,同比上升13.69%。同时加大审查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力度,201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件数、结案件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分别比2012年增长1.16%、3.19%和14.13%。 转变办案理念和办案方式,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既严肃查处党政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2013年,共查办县处级干部15人、乡科级干部28人;查办一般干部和“村官”168人。深入实施《淄博市党员干部警示诫勉制度》,2013年共组织实施警示诫勉99次,涉及乡科级及以上干部34人。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促进权力正确行使,健全监督制度,着力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监督,修订完善并落实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廉政谈话1549人次,组织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2948人次。 深入推进区县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专题述廉工作,30个市直部门“一把手”进行了专题述廉。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全市227名正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了德廉知识测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