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2月8日讯(记者 张頔 通讯员 刘伟厚)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外汇局山东省分局出台《关于认真贯彻稳健货币政策改进金融服务和外汇管理支持全省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山东各金融机构充分发挥金融杠杆作用,促进全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意见》指出,各金融机构要保持信贷合理增长,为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创造稳定的货币金融环境;积极发展直接融资,支持企业在银行间市场融资,做好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分销业务。 《意见》要求人行各市中心支行和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深入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力争2014年末实现农村地区手机支付业务和助农取款服务点所有行政村100%全覆盖。同时加快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小微企业、农村征信数据库信息采集指标体系和征信监督管理制度。加大金融IC卡推广力度,强力推进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一卡多用,提高金融IC卡在新增银行卡发卡中的比重。 对于不同产业的发展特点,《意见》提出大力支持服务业发展,积极发展供应链融资、物流融资、网络融资等新型融资方式;加快科技文化和金融的融合,完善科技企业贷款利率定价机制,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大力支持节能减排和过剩产能调整,积极发展绿色信贷。要认真落实房地产信贷政策,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坚决抑制房地产投机和投资需求,支持保障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 在加强外汇管理与服务方面,《意见》要求外汇局各分支局要深化贸易外汇管理改革,促进直接投资和跨境信贷业务发展,加快推进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提升个人本外币兑换便利化程度,推动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业务,加强法人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促进涉外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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