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1日讯(通讯员 李海涛 记者 王泽云) 日前,省民政厅致函滨州市政府,表彰滨州市获得2013年全省民政重点工作考评优秀市,在2013年全省民政重点工作考评中,滨州市得分位居全省17市第5位,考评成绩优秀。 2013年,滨州市民政部门按照“围绕一个目标,搭建两个载体,突出三个重点,实现六个提升,提供六个保障”的“12366”总体思路,不断提高民政科学化水平,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市农村低保标准平均达到2520元,是山东省西部唯一一个达到东部地区低保标准的市,补助水平、覆盖面等多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36处敬老院被评为国家三星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数量居全省第3位;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快速推进,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建设目标任务;顺利通过了全省双拥模范城年度考评及联合巡查。积极应对洪涝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受灾群众生活妥善安置;社会组织党建率先实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100%全覆盖”;社会事务管理更加规范;“全民慈善”氛围越发浓厚,募捐总额创历史新高,人均捐款额列全省第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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