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新闻 本报2月17日讯(记者 辛周伦) 17日,记者从日照市物价局获悉,日照市物价局对日照市人民医院急诊部非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予以批复,套间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为160元/床日,单人间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为90元/床日。批复自2014年2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为一年。 据了解,此收费标准是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非普通病房床位价格核定规则>的通知》(鲁价费发〔2005〕93号)、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日照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非普通病房床位价格核定规则>的通知》(日价费发〔2005〕38号)研究规定的。 据介绍,套间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为160元/床日(共2个房间),单人间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为90元/床日(共6个房间)。套房配置中央空调、中心供氧、吸引、传呼系统、卫生间、高级多功能病床、多功能床头柜、彩电、陪床、沙发、每天供应热水不少于6小时。 “非普通病房床位的使用必须坚持患者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使用。并且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浮。”物价局收费科一工作人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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