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2月17日讯(记者 李璇 通讯员 梁昭 王平远) “检察室盯着治霾,力度不一般,效果更明显,真是大快人心!”14日,冠县清水镇南街村民梁西斌在谈到明显变好的空气质量时,对冠县人民检察院派驻清水检察室翘起了大拇指。 2014年1月,清水镇政府决定重拳出击,开展对燃煤企业、燃煤炉等污染源专项治理,着力关停一批污染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并由清水检察室对此进行专项监督。 清水检察室会同镇政府,对辖区中小微企业进行走村入户摸底排查,共摸排出严重污染企业132家。对拒不整改的污染企业,清水检察室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照《环保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采取罚款、停电、停工停产、强行拆除设备等强制措施。 经过一个月专项治理,清水镇依法关停严重污染企业24家,重点污染源均达到了标准排放量,全镇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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