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8日讯(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袁圣凯 臧洪岩 李娜) 为维护道路通行秩序,预防交通事故,减少噪声、尾气污染和道路破损,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从2月20日起,每天6时至22时,对芝罘区祥祯路、莱山区港城东大街、迎春大街、海天路路段实施大货车限行。 据介绍,新增的祥祯路、港城东大街、迎春大街、海天路4条路段对大货车限行,前九天还是对违规车辆以教育为主,从3月1日起,将正式处罚。 记者从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本次只是对大货车的限行区域进行了调整,增加了芝罘区祥祯路、莱山区港城东大街、迎春大街和海天路等路段,对于小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的限行规定没有变化,仍按照2012年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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