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8日讯(记者 王明婧 通讯员 孙景雷)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制止医疗乱收费,自2月18日起,乐陵市建立医疗收费“巡查会诊”制度。 “巡查会诊”制度规定,每月由价格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观察团成员、作风监督员代表及社区群众代表,选择一家医疗机构作为巡查对象进行一次巡查。巡查内容包括,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是否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内容、价格收取费用;是否将主要的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内容、价格以及药品的名称、规格、价格等在显眼的位置公示;是否实行医疗服务价格计算机管理;是否实行住院病人费用一日清单制度等。 此外,如遇有特殊情况或重大政策调整可适当增加“巡查会诊”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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