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年前房产登记时,一女士名字中的“美”被错写成“梅”没当成回事 |
只因一字之差 房产过户犯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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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2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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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2月18日讯(记者 赵兴超) 元宝小区乔女士的丈夫去世后,她想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因为2000年房产改革登记时,登记人员错把乔女士的名字错写了一个同音字,而原单位破产没法开具证明,导致她跑了一个多月都没办成过户。 “当初登记的时候写错了一个字,没想到留下这么大的麻烦。”18日,家住元宝小区的居民乔立美,因为房产过户迟迟办不下来,急得直发愁。乔女士的丈夫一年多前过世,留下的房产证是丈夫的名字。2000年房产改革登记时,原单位工作人员填写登记表的时候,把乔女士名字中的“美”错写为同音字“梅”。 正是因为这个同音字,上个月乔女士拿着继承房产公证去房产交易中心过户时被拒。“工作人员说登记表里的名字和我的名字不一样,必须开具证明,证明两个名字是同一个人才能过户。”乔女士说,她年前跑了四五趟,始终没能开出这个证明。 原来,乔女士原先的单位2003年已经破产改造,划入泰安市行业协会发展服务中心管理。而乔女士到泰安市行业协会发展服务中心开证明时,工作人员告知她的人事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泰安市劳动就业办公室,需要到那里开具证明。乔女士在就业办找到自己的档案关系和房改时的登记表后,因不归就业办管理,也没法开具名字问题的证明。 乔女士的姐姐说,之前她也遇到了这个情况,回单位说明情况就开出了证明。“房改写错名字的时候就是原来单位同事写的,那时候名字都不那么在意,只要喊对了音就行。现在做证明,也只能找原单位,原单位破产了,就只能找接受管理的部门了。”乔女士说,现在只要有这份错写名字的证明,就能办成房产过户。 18日上午,记者和乔女士一起来到泰安市行业协会发展服务中心,法规科科长宁廷军表示,乔女士原单位破产后归服务中心管理,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该单位财产、职工权益、退休服务和单位破产后法院裁定的一部分事务的相关事宜,乔女士名字写错的问题不在管理范畴内,应该随乔女士的档案关系到就业办处理。同时,服务管理中心会进一步研究协商,让乔女士再耐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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