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燃气管网总长度4000多公里,居民用户约56万户 |
燃气管理条例14年未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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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2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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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18日讯(记者 李超) 近年来,淄博燃气行业发展迅猛,燃气管网总长度4000多公里,管道燃气居民用户约56万户,现行的《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目前燃气经营和管理的实际情况,修改条例非常必要。 据了解,现行的《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是淄博市人大常委会于1999年5月1日颁布施行的。条例施行14年来,对依法加强燃气行业管理、维护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保护燃气经营企业和广大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燃气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至目前,淄博市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53家。已批准汽车加气站79座,建成并投入运营的42座。燃气管网总长度4000多公里。管道燃气居民用户约56万户,工业用户600余户,商业用户1200余户。 “随着时间的推移,淄博的燃气管理在管理主体、管理内容、管理方式等方面发生很大变化,现行的《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目前燃气经营和管理的实际情况。”淄博市公用事业局燃气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为了依法加强燃气管理,解决燃气行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修订该条例,以适应淄博燃气事业发展的新形势,保障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邢化良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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