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8日讯(记者 樊伟宏 通讯员 王郡君) 15日,淄川公安分局松龄路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孝妇河边一辆面包车上有私制烟花爆竹。 据了解,1月20日,淄川的张某趁着过年就想批发些烟花爆竹来卖赚一笔。因没有正规的销售许可证,张某就联系朋友黄某,从外地批发了一些自制的鞭炮,到淄川市场上去卖。15日,张某和黄某又叫上朋友秦某,就在孝妇河边拿鞭炮时,被巡逻民警发现,鞭炮被当场收缴。张某等三人对自己非法买卖鞭炮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截至目前,三人因非法买卖危险物品被处行政拘留、没收非法买卖的烟花爆竹以及追缴其违法所得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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