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的行政审批事项又减少了30项,只剩143项,而这一数字,在2000年还是1063项。14年间,历经多次清理,济南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已经减少了近千项,加快了政府和社会的运行效率,也让市民办事变得更加便利。
本报记者 刘雅菲 实习生 赵蓉
从1063项减少到143项 办个营业执照要跑十几个部门盖几十个章,开个证明反而要提供更多证明……开办过企业的或多或少都有这样的经历。这种情况,在济南正在改变。 记者从济南市法制办了解到,2000年时,济南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还有1063项。2000年7月,济南部署开展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消40%以上的审批事项。经过此次清理,原有的1063项审批事项取消374项。从2001年到2014年初,济南又先后9次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使审批事项由1063项锐减为目前的143项。
减啥加啥都有严格规定 削减行政审批是割权力部门的“肉”,哪些该割,怎么割?济南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行政审批事项的增减都有着严格的规定,首先在清理审批事项时,要按照立法确定的立法体制和依法行政的要求,以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为依据。凡是法律文件已调整或已明令停止实施的,对原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予以取消。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行政许可还应具有相应的实施对象、制度的适用条件,对那些济南适用对象已变化或缺乏执行条件的事项,也应当予以调整。” 另据了解,如果要增设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事前向市法制办提出调整说明,而后市法制办会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动情况和济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报市政府研究审核。由市政府向社会公布后才可以实施。 实行编码管理防变相审批 行政审批事项被清理之后,会不会出现变相审批? 济南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各部门实施行政审批,必须依据清理规范后的审批要件操作,不能要求申请人重复提报,也不能擅自增设条件,不能要求申请人接受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中介服务,也不能指定中介机构承担与审批相关涉及收费的技术审查、评估、鉴定等事宜,严禁以缴纳中介机构服务费、社会团体会费等名义设置审批障碍。” 此外,对继续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要件,济南市还实行统一编码,形成目录,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未取得编码的不得付诸实施,以此杜绝各部门变相实施已取消许可项目的现象发生。 对于济南的行政审批改革,山东财经大学经济中心主任陈华认为,“政府要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由监管向服务转变。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还能够提高审批效率,减少企业的交易成本,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可谓好处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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