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2月20日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张艳 沈晨) 20日记者获悉,微山县民政局已经将“困境儿童”纳入补贴范围。近日为全县166名孤儿和346名“困境儿童”,分别按照每人每月720元、200元的标准,发放了2014年1至2月的生活补助金37.83万元。 据了解,“困境儿童”生活补助针对具有微山县户籍、未满18周岁的四类儿童,包括:母亲改嫁(弃养);父亲死亡、失踪、服刑、重度残疾;父母一方死亡、失踪,另一方残疾;父母双方残疾以及其他原因造成无人抚养的困境儿童,需要申请的家庭到村、居委会里开证明后到镇街进行申请。 同时,微山县民政局做到随时申请、及时审批,为全县孤儿、“困境儿童”建立了纸质和电子档案,建立定期入户回访制度。民政局定期监督检查,实行社会化发放,做到一人一卡,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到儿童或监护人手中。 据了解,该县2013年共为161名孤儿、328名“困境儿童”发放福利补助资金150.02万元,切实保障了特殊困难儿童的基本生活,确保他们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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