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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住养老院,盼儿女常来看看 |
亲人探望频率降低让不少老人挺失落 | |
- 2014年02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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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养老机构内,老人们坐在一块吃晚饭。
本报记者 李清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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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们喜欢什么样的养老环境?他们在生活安排上有何要求?他们希望子女多长时间来看望?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日照市区内的多家养老机构,随机采访了近20位老人。多数老人表示,自己住进养老院后,子女看望的频率明显降低,他们希望孩子们能多去看看他们。他们还期待养老机构能多提供差异化服务,以满足他们的不同要求。 不少老人入院后 子女看望频率降低 2月20日,记者整理了近20个问题,来到日照市区的几家养老机构了解老人们的想法。这些问题涉及到老人的作息规律、饮食习惯、文艺爱好、个人特长等精神、物质生活的各个方面。 经过综合了解和对比,记者发现,在被问及“希望子女多长时间来看望自己一次”时,超过10位老人表示希望比现在再频繁一些。 来自东北齐齐哈尔的胡女士今年68岁了,每年冬季都会来日照过冬。今年过年的时候儿子一家到日照陪她过年,其余时间,她与养老院的老姐妹们一起度过。虽然对子女看望自己的频率没有要求,但是近半年时间见一次也让她觉得有点少。 像胡女士一样的候鸟式养老老人,家多在外地。他们大多数年龄超过65岁,其中超过70%的老人没有老伴,独自一人居住。虽然养老院内有娱乐、健身等措施,院内安排的娱乐活动也多充盈着老人的生活。但子女的看望在渴望亲情浇灌的他们心中无法被其他替代。 身体不能完全自理的李女士是日照本地人,患有偏瘫多年。由于子女多忙于工作没有时间照顾,她已经在养老院住了两年多时间了。她反映自从2011年住进来以后,原本住在女儿家里的她每个月才能再见女儿和外孙一次。“知道他们平时很忙。”坐在床上无法下地活动的老人无奈地叹气。 记者粗算,一半以上的老人住进养老院后,子女的看望频率明显降低。“老人子女很忙我们理解,但子女们该履行的职责没有人能替代。”一位从事养老机构管理的工作人员说。 老人们期待 更多的差异化服务 不同的老人有不同的经济能力,生活经历和个人爱好,在谈及对养老机构的几点改进建议时,很多老人都建议能不能按照自己的习惯加设各种服务。 来自四川的刘先生今年刚来日照,不太适应养老院清淡口味的饮食,他希望养老机构在厨房开设小炒窗口,提供川菜。 连续练习太极剑10余年的赵女士感觉养老机构的文娱活动太过柔和,希望养老机构开设学习课程教授新的太极剑法或者开设关于太极剑的文体活动。 曾就职于矿业科研机构的王先生平时喜欢看书上网,他希望养老机构多开办科学讲座或读书交流会。类似这样的建议还有很多。在调查当中记者发现,从国家公务人员到普通工人,每个养老机构中的老人因工作经历和教育程度不同,需求也出现诸多差异。 中盛幸福苑营销总监刘超介绍,去年他们开展了“走进老年人房间,走进老年人心中”活动,广泛征集老年人关于养老机构改进服务的意见。为了满足更多老年人对于养生饮食的要求,他们专门派厨师去学习营养搭配。为了满足一些老人的交际要求,他们准备对一些房间进行改造,开设高档套房,满足老年人随时接待客人的要求。 此外,其他养老机构则表示,满足老年人更高层次的社交、健身、教育等要求需要养老机构高额资金的支持,而多数服务受众面小,让他们很难开展多层次的服务。 “这些要求是老人们对养老机构差异化服务的具体建议,但在养老机构市场化起步阶段,多数养老机构很难做到。让老人们得到满意答复还需要市场成熟后进行精细化分工,提供高档养老服务后方可实现。”一位养老机构管理人员说。 老人人身安全责任 入住协议上挺模糊 一位曾从事过法律事务的老人介绍,自己自从退休以后,先后住过四五家养老院,每次签订入住协议时都觉得十分郁闷。因为这些养老机构的入住协议都没有明确表明老人在机构内出现意外情况时谁来担责。“有的养老机构的协议上甚至还写着‘老人在机构内出现意外情况本院概不负责’的字样,这让我十分不解。但很多敬老院只有一份协议模本,拒绝签字意味着不能入住。”老人表示。 随后记者先后查看了三家养老机构的入住协议,协议上均没有对老人在机构内的人身安全作出具体规定。在一家养老机构,记者看到一份一位92岁失能老人与该院签订的协议。协议中对老人人身安全的情况只涉及两条,分别是“因突发疾病及自残抢救无效造成的意外由乙丙方负责(乙方为入住老人,丙方为其监护人)”和“因老人身上腐烂,出现一切后果,院方不负责任”。 对此,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福利养老院院长尹世林表示,对于半自理和失能老人,院方在承担照看工作的同时,又承担着老人人身安全的保障,压力也不小。但这些老人由于本身没有自理能力,出现意外并不能完全排除,承担责任对养老机构而言是一份重责,院方应做好,但一旦出现意外,监护人和院方也应相互理解。 文/片 本报记者 李清
□日照市社会养老现状调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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