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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人携首期18万房款逃匿 |
警方提醒购房者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 |
- 2014年02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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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20日讯(记者 王亚男 通讯员 由潜 王骞) 本想买套小产权房,没想到首期房款交给了中间人,中间人却携款逃匿。近日,临淄经侦大队先后接到受害人马某的报案, 据了解,去年7月份,马某通过张某看好了临淄区某村的一套小产权房,经商定后,马某与张某及小产权房的房主王某签订了一份房产转让协议,因当时只有分房抽签名额,而没有实际房产,签订协议后,王某同意将分房名额转让给马某,马某也按照张某的要求将首期房款18万元存入指定账户。同时,张某还将房子介绍给了其他人,并收取一定的费用。今年1月,该村举行分房抽签,但王某却以未收到马某的房款为由,拒绝转让房产。之后,马某、王某再联系张某时,发现张某早已携款逃匿,不知去向。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和新农村的建设发展,城区周边的旧村改造项目中建造了相当数量的小产权房。由于这些房产的买卖程序不正规,成为房地产市场上引发矛盾和纠纷的新因素,也成为一些不法分子作案的新目标。不法分子利用房产买卖手续不完善和只有期房没有现房的特点,进行合同诈骗。由于小产权期房的买卖大多是村民在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后,但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所以就会时有发生安置房产所有人将一处房产先后卖给多人的合同诈骗案件。警方提醒广大消费者应提高防范意识,切莫贪图小便宜,避免上当受骗。 通过中介买房 教你如何防骗 通过中介买房,要验明原房主对中介方的授权委托书,以确认中介方是原房主的合法代理人,避免遭遇欺诈。 针对房产交易过程复杂、涉及钱财较多,合同中必须分别写明首付款交付、房产过户以及尾款交付的具体期限。其中尾款交付期限有赖于房产过户期限,因此过户期限以及过户手续由哪方主办、哪方配合,必须事先确定并在合同中写清楚。有时,为防止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和违约行为、为防止出现这些情况造成经济损失,还需要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写明违约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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