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2月20日讯(记者 王尚磊 通讯员 孙春峰)20日,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本次检查出了各类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外,还将学校周边的小饭桌食品安全状况纳入到检查范围中。 记者了解到,本次检查对象为高中等职业院(学)校、中学、小学、托幼园等各类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餐饮单位。重点检查基础条件差、管理薄弱、农村中小学及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重点检查食堂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等问题。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将严格依法进行查处。通过专项检查行动,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 对于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有效;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等都在这次检查的范围之内。还将严查食用油脂、肉、米、面、蔬菜等大宗食品及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除了以上检查内容外,执法人员还将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周边小饭桌食品安全状况开展全面检查,做好学校配餐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和学生小饭桌登记管理工作,并在学校门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方便学生家长选择。执法人员将对学校周边的小饭桌开展拉网式摸底调查,详细登记小饭桌的地址、开办者姓名、联系方式、学生就餐人数、学生来源等,建立监管档案。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小饭桌,一律取消登记资格,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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