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一年办出生证,需做亲子鉴定
5月1日起,新规开始执行
2014年02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菏泽2月23日讯(记者 李德领) 23日,记者从菏泽市卫生局获悉,2014年1月1日起已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旧版《出生医学证明》停止签发,自2014年5月1日起,出生一年以上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首次签发时除提交相关资料外,须提交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具备签发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根据住院分娩记录、新生儿出生记录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
  据了解,2014年1月1日起已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旧版《出生医学证明》(第四版)停止签发。对2014年1月1日以前出生尚未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签发新版《出生医学证明》;2013年12月31日前签发出的旧版《出生医学证明》同样具有新生儿出生医学信息证明的法律效力。
  “自2014年5月1日起,出生一年以上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首次签发时除提交相关资料外,须提交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说,各县区卫生局、市直有关单位积极协调计生等有关部门,要组织辖区助产机构一年内出生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于2014年5月1前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