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吧偷手机后迫于压力自首
警方依法对其行拘并处罚款
2014年02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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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23日讯(记者 杜光鹏 通讯员 王丽英 田昊) 19日,被警方锁定,涉嫌在网吧盗窃他人财物的违法嫌疑人李某,在父母的劝说下到昭阳路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李某已被行拘。
  13日,刘某在福海路某网吧上网时,将一部小米手机放在网吧的电脑上充电。刘某上完网离开时,将正在充电的手机忘在了网吧,等刘某发觉返回网吧时,却发现手机不见了。于是刘某迅速报了警,接警的昭阳路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调查并调阅了网吧和周边的视频监控录像及上网人员登记记录,经分析研判发现五莲县的李某有作案嫌疑。
  经民警调查,李某是见手机旁边没人一时起了贪念,顺手偷走了手机并将手机卡损坏扔掉。民警遂去其家中与其父母沟通对接,让家人劝其自首,在家人的耐心劝说下,李某悔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目前,警方已依法对违法嫌疑人李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常出入网吧的市民,在网吧上网时注意随身携带的钱包手机等财物不要放在电脑桌上,要放在口袋里装好;并注意周围的上网人员,对那些东张西望,在网吧内走来走去或者借故靠近自己的人要提高警惕;注意上网不要时间过长,累了就及时回家休息,切莫在网吧里睡觉,给偷窃者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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